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 全省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0     点击量:
  五、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措施,帮助就业困难学生顺利就业。各高校要详细掌握未就业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逐步建立起全程化关注、全方位指导、全覆盖资助为一体的服务体系,形成就业困难学生帮扶“阳光助推”的工作平台,充分发挥院系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生涯辅导和心理辅导老师的优势,通过“一对一”甚至“多对一”的指导或个别谈心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心理关怀和就业指导,促进他们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对就业困难群体,要以就业为基本,以自立为核心,对就业困难学生全程关注,层层落实帮扶责任制,拓宽就业困难帮扶渠道,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帮助其尽快落实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困难毕业生100%就业。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湖街华商路2号

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招生热线:020-32882222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2007829号 |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041号

  • 学校官微

  • 就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