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聘我院毕业生流程指南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热忱欢迎各行各业的用人单位来我校招聘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提供多种服务,协助做好招聘录用工作。
用人单位首次进校园招聘活动,必须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该单位当年有效期内的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认证后,由本中心统一安排时间、场地和通知应聘学生。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自愿的原则。
一、招聘的形式
1、网络招聘:
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联系我们,免费在“华商职院就业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传统招聘:
(1)到学校召开专场招聘会。
(2)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聘会。
(3)张贴招聘海报(仅限在校内“就业宣传栏”张贴)。
(4)组织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参观、实习,现场应聘。
(5)确有特殊需要的,用人单位提出详细的书面招聘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推荐毕业生。
二、招聘的流程
1.“供需双方”互通信息
用人单位招聘的首个流程,是将有效期内的的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传真至本中心,并请在复印件上分别注明“电子邮件”或“招聘会”字样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招聘:
(1)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招聘信息发送到本中心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 Email或传真(传真需加盖单位公章)至本中心,中心根据要求完成单位信息,在网管完成“单位审核”后,再录入招聘职位等信息。
(2)在学院召开专场招聘会
用人单位通过Email或传真(传真需加盖单位公章)至本中心,经本中心审核同意后。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单位的审核,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招聘会的落实,并回复用人单位予以确认。
(3)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招聘会
我校每年定期举办综合的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本中心将向相关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邀请函。未收到邀请函的单位,可登录“华商职院就业网”,点击主页左侧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邀请函,填写、盖章后传真给本中心,经确认后与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行业招聘会,届时,相关度较高专业的毕业生,将与会应聘。具体安排将提前在“华商职院就业网”上发布,欢迎用人单位联系来校参加招聘会。
(4)在校园张贴招聘海报
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如需张贴、发放招聘海报或宣传资料的,请事先与本中心联系,由我们按学校规定统一张贴、组织专人发放。
(5)确有特殊情况,需“学校推荐”的
确有特殊情况,招聘信息不宜公开发布或应聘职位确有特殊招聘要求的,用人单位可向本中心提出“学校推荐”。经同意后,由相关学院组织择优推荐,经本中心初审合格后,应聘资料统一投递给用人单位。
二、面试、笔试与录用
本校毕业生应聘用人单位时,应持有本中心盖章的《广东省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个人资料,以“诚信就业”为基础,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明确表示自己的就业意向。
用人单位通过面试、笔试等招聘程序,决定录用本校毕业生时,应向学生本人或本中心发出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接收函。学生受到接收函后,应在规定时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三、《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也是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编制就业计划和派遣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要求毕业生在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完成“鉴证登记”,并将盖有本中心鉴证印章的《就业协议书》第一联返还用人单位,第三联返还学校。
《就业协议书》一经用人单位(甲方)和毕业生(乙方)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如签约后出现解约情况的,由解约方承担《就业协议书》上的违约责任。办理相关手续后,用人单位应给毕业生出具解除(中止)协议的书面证明。
四、就业报到
毕业生离校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经本中心鉴证登记的,由本中心在毕业生离校时发给毕业生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时间为一个月。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等事项,请用人单位在毕业生离校前,事先通知到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