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切实加强广州市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广东省人才市场决定联合招收338名广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消防战斗员:从事日常灭火、救援、执勤、保卫等工作任务。
(二)消防车驾驶员:驾驶并操作消防车。
二、招聘对象
全国适龄青年(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三、招收条件
(一)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部队政审要求。
(二)年龄在18至2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以及持有驾驶证C1以上的驾驶员优先聘用。
四、工作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现役消防官兵共同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24小时驻勤。
五、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及履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量化考评奖励金等构成。第一年月均工资3500元左右(包食包住,实发到手),并按照国家规定由支队缴齐“五险一金”。另外,担任班长、副班长、驾驶员等均有相应岗位补贴。国家法定节日均按每人每节发放500元过节费。每年6至10月发放防暑降温补贴150元/月。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同现役人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结婚假、护理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每年可适时安排一次探亲假,假期为15天。探亲、休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
(三)支队为每人购买保值25万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广州市政府积分制入户和“特殊艰苦行业”等直接入户的优惠政策。入户后享受广州市政府在廉租房、子女入学入托等全方位保障措施。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5日起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件、学历证、退伍证、体检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好《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注:根据部队要求,《体检报告》需由三甲医院在近三个月内开具,内容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能两对半、血液检查等方面。
七、有关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要求报名,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如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广东省人才市场邓晓波
联系电话:13802426973 020-37605963
简历邮箱:13802426973@163.com
418513853@qq.com;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