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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参加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4-04-28     点击量:


学校组织参加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

为充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号)的工作要求,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与毕业去向登记工作顺利开展,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于4月28日下午在粤视会平台顺利召开,我校招生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全体就业工作人员在行政楼715会议室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处副处长周贵主持,广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程大欣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我省毕业生人数较去年有所增加,毕业生总量居全国第三,在就业形势持续严峻的情况下,各高校必须始终坚持“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群策群力,扎实有效地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效开展。

首先,各高校要统筹部署,综合施策,认真落实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积极挖掘岗位资源,做好供需对接;其次,在供给侧方面,要认清形势,直面问题,积极应对就业岗位数量减少等挑战;最后,要聚焦重点,敢担当,有作为,要把加强暖心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就业数据监测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加强涉就业风险防控,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视频会后,我校常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处长袁国繁认真分析了本次视频调度会的重要意义,并结合会议精神及我校就业创业实际进行了重要工作部署,袁校指出,2024届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各二级学院应充分摸查了解当前毕业生就业情况,分类推进,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认真做实做细落实,尤其是对于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学生群体,招生就业处及二级学院在做好岗位需求对接的同时,要对该类学生进行一对一进行指导,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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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就业活动方面,袁校强调,招生就业处及二级学院要充分落实好职业规划及就业指导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把活动要求及目的和意义落到实处,充分吸收和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做法,高效开展活动;

最后,袁校对就业数据的审核及监测提出要求,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充分贯彻落实好“四不准”“三不得”工作要求,确保学生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就业监测工作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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