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4届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各学院:
现将《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一、文件依据
(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
(二)《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二、补贴条件
我校2024级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三、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四、所需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7月05日前将名单汇总后发送至招生就业处刘贝莹老师处,就业科将各二级学院需核验学生名单汇总后发送至市高指中心,统一通过“国务院扶贫办查询系统”与报送“广东省乡村振兴局”进行核验,核验结果于7月31日前反馈给对应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人员处。
2. 学生本人持证
(1)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原件由辅导员核对后退回)。
(2)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
学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五、申领流程
(一)组织申请。各院系于7月5日(周三)中午12:00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并收集好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刘贝莹老师处。
(二)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其材料至南方人才市场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广州市高指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式,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南方人才市场审核通过后,按《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材料提交电子版。
(二)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注:附件请留意班级群通知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