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2017级行政班: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2020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将提前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为保证我校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7级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于9月30日前组织学生申请,并于最晚10月8日(周二)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由本院系辅导员汇总至就业科(行政楼718):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 学生填写 纸质版);
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表2 各院系汇总 电子版);
3、应届毕业生所提交的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之一(复印件):
(1)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的《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或《零就业家庭证明》;
(2)残疾学生需本人持有《残疾人证》;
(3)在校期间成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只需提交贷款合
同复印件。
除上述证明材料外,申请学生均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通银行卡(复印件)。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申请表内银行卡号信息必须为学生本人交行卡号信息。
学生在提交家庭困难相关证件复印件时,需一并提交原件,由各院系负责审核、查验(审核标准参照附表3)。
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表: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证件说明
招生就业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