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指南》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6级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需持有残疾证)、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其他
请各系于3月1日前组织学生申请(学生在假期填写表格,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于3月8日(周五)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由各院系就业专员汇总至就业科(崇贤楼814):
1、《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表1 学生填写 纸质版);
2、《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表2 各院系汇总 电子版)
3、高校毕业生所持家庭困难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行卡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只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注:申请表内银行卡号信息必须为学生本人交行卡号信息。
学生在提交家庭困难相关证件复印件时,需一并提交原件,由各院系负责审核、查验(审核标准参照附表3)。
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表:1、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证件说明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月8日